兹有中山市南朗街道南朗村居民甘健珩向我局申请办理自建房项目(名称:甘健珩住宅,地点:中山市南朗街道南朗村大岭头正街二巷18号)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甘健珩住宅项目拟建用地面积120平方米,已于2025年11月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规划条件变更。该住宅现已形成建筑设计方案,拟建房屋占地面积87.1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54.91平方米,建筑高度10.65米。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公示。
该规划公示牌设于项目主要出入口位置,公示期为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日。公示期内,该项目的相关利害关系人可以携带身份证等资料到中山市自然资源局翠亨新区分局(翠亨新区规划馆207室)查询相关情况,提交意见,逾期未提交意见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中山市自然资源局翠亨新区分局
(联系人:李工,联系电话:855983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