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及《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因经营主体的营业执照已注销,我分局决定注销中山市板芙镇大油边美食店(个体工商户)等38家企业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见附件)。从即日起,被注销的证书和编号停止使用。
特此通告。
附件:被注销《食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名单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板芙分局
2025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