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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司法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6-01-06 分享:

  2025年,中山市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中山实践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进一步深化政治引领,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全面加强政治理论学习。通过“第一议题”学习、召开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深入学习党的创新理论最新成果。认真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一体推进政治理论学习,构建领导干部示范领学、中层干部带动研学、广大党员干部互助促学“三学”体系。顺利完成全系统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搭建党员发挥先锋模范平台作用,促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

  抓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主要负责同志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高标准推进各项法治建设任务落实,坚持法治政府建设与司法行政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细化党政“一把手”抓法治的具体职责,建立健全《中山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任务清单》等机制20项,实现法治建设“述评督考责”一体贯通。

  扎实提升法治建设统筹协调能力。研究修订依法治市委员会工作制度,开好全面依法治市工作推进会,组织梳理中山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实施情况总结,谋划“十五五”规划法治建设内容,推动各方面法治力量和资源从低水平分散向高水平统筹转变。统筹推进深中法治建设一体化,与潮州市建立常态化交流机制,助力法治建设区域协调发展。聚焦重点问题开展精准化、“小切口”调研,《中山以知识产权“三快两驱”护航“中国灯都”创新发展》典型案例入选《法治广东建设新实践》。

  (二)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提升治理效能

  推进制度供给更加丰富。审核制定评估《中山市中山特色菜产业发展促进条例(草案)》《中山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规定》等17件立法项目,对《中山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办法》等3部规章开展立法后评估,出具规范性文件审查监督意见300余件,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1次,持续健全与中山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制度体系。

  提高法治参谋精准度。进一步推动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围绕“工改”、治水、招商引资等重点工作,为排水厂网一体化管理体制改革、市政府与铁塔智联技术有限公司战略合作协议等项目出具法律意见1300余份,有效保证政策公正合法。

  深度融入基层社会治理。积极响应“百千万工程”,出台《中山市律师行业助力“百千万工程”建设12条措施(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成立服务团、设立服务联络点,常态化开展“律耀香山”结对共建活动,以村(居)法律顾问为纽带赋能基层治理法治化和乡村振兴。

  优化流程审批服务。规范推行法律服务行业行政审批容缺制度和承诺制,办理时限均高于省内最优地市或全省平均办理时限。服务粤港澳大湾区法治建设和法律服务融合创新发展,联合市律师协会制定“10+N”优惠政策,高效办结各类律师行业、基层法律服务行业许可、备案及服务事项等近1100件。

  (三)进一步健全监督体系,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持续推进职权重放轻管整治。制定《关于为基层减负存在差距问题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推动执法事项精准上收、资源优化配置与效能提升。协助梳理镇街履职事项清单,明确收回中山港街道1090项、小榄镇政府938项、南朗街道832项、其余镇街833项执法事项,破解基层治理“小马拉大车”困境。扎实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构建“线索核查+案卷评查+文书调阅+单位自查”四位一体排查机制,主要行政执法领域罚没金额同比下降47.97%。构建“经济影响评估+观察期”双轨机制,出台《中山市“综合查一次”联合检查事项清单》,深化“一次检查、综合诊断”机制,应用场景由16类增加至58类,检查事项由43项增至164 项,大幅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干扰。落实“亮码检查”,2025年度,全市办理减免罚案件257123宗,涉及企业4123户次。

  加强个案监督与共性问题研判。建立行政复议人员下沉执法部门开展错案讲评制度,在市公安局、市人社局等相关重点领域开展座谈讲评12场,实现办理一案、规范一片的监督效果。不断强化行政复议监督的广度、力度、深度,加强府院联动,坚持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的发生。推进跨区域执法与监督协作,与深圳市司法局签署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行政执法协作和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合作框架协议,打造省内首个行政执法与执法监督合作样本。出台《关于建立法院、检察院离任人员从事律师职业信息对接机制的意见》等文件,强化执业行为规范和律师权利保障。

  (四)进一步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畅通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渠道。推广使用“粤平安”综治中心业务系统,推动司法所融入“1+6+N”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扎实开展“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深入推进深中两地调解,成功调解矛盾纠纷1.9万余宗。

  强化复议应诉职能。重组中山市行政复议委员会,制定落实新修订行政复议法工作指引,规范行政机关直接受理行政复议案件申请等工作。建立行政执法风险分析研判机制,超八成行政争议在复议阶段实质性化解。推动全面落实“双报告”制度,全市行政诉讼案件一审败诉率保持低位,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

  (五)进一步完善公共法律服务,满足人民法治需求

  提升涉企服务质效。深化“产业链+法律服务”模式,深入推进律师、公证等法律服务进企业、进园区,开展强企兴产专项行动19场次,组织律师为1500余家企业开展“法治体检”。推出《常用涉企公证服务清单(2025 版)》,明确公证在企业全生命周期可提供的服务,全市公证机构办理涉企公证1800余件,针对企业紧急需求开通“急案速办”通道,2025年新增“容缺受理”377件、“急案速办”558件,有力优化营商环境。

  展现普法与依法治理成效。开展“点亮法治之光 照亮人生之路”未成年人普法系列活动、“文明祭祀 法治同行”法治宣传活动等2000余场次。打造“法治会客厅”“涉外法律服务大讲堂”等普法品牌,网络点击超10万人次。

  规范便民公共法律服务。积极推进“智慧司法”项目,推动三大平台融合发展,打造高水平公共法律服务网络。推出“法惠万民”“法护万企”“法润万家”三大专项行动,开展活动500余场次。完善“公证+社会治理”模式,公证进村(社区)323次,惠及群众超3000人次。开展“人大代表+法律援助”专场活动18场次,一案例成功入选广东省民事法律援助十大典型案例,受理法律援助案件2100余宗。成立“百千万工程”法律服务团,深化“百所兴百村”结对共建活动,为横栏镇新茂村、坦洲镇坦洲村等村居提供村规民约修订、村务决策合法性审查210余次,调解纠纷1000余宗。

  (六)进一步加强涉外法治建设,培育专业人才

  筑牢涉外法治工作根基。深化“五外联动”,组织召开中山市2025年涉外法治建设工作推进会,起草中山市涉外法治建设三年行动方案,联合外事、商务等力量,着力构建涉外法治工作大协同格局。提升涉外法律服务供给能力,推动挂牌成立全省首个省市共建“涉外法律服务工作站”,全省首批试点设立的“中山市中国委托公证(香港)服务窗口”,举办第二届涉外法律服务周、“百万英才汇南粤”等活动,派员赴香港国际灯展、粤澳名优商品展等,服务1300余家企业“出海”。中山“四维驱动”涉外知识产权法治模式入选国家级创新案例。

  建强涉外法治人才队伍。推动涉外法治人才首次纳入2025年度“中山英才计划”特聘人才招引计划,聘请3名港澳律师为“中山市涉外法治推广大使”,新增大湾区律师10名,新增入选第六批省涉外律师人才29人,培育粤港澳大湾区调解员3名。

  二、存在的不足

  2025年,我局在推进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对照新形势下法治政府建设的新要求,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体现在:一是以法治服务保障新质生产力、高质量发展的切入口不多,人才储备、经费保障等法治保障能力与社会发展要求尚存差距。二是公共法律服务供给与人民群众多元化、高质量的法治需求存在不平衡问题。三是面对新业态发展、数字经济、跨境贸易等新兴领域,法律服务前瞻性不足,专项服务机制尚未健全,涉外纠纷解决的时效性与国际高标准要求存在差距。

  三、2026年工作思路

  (一)聚焦中心大局,以更高水平法治保障高质量发展。主动对接“百千万工程”法治需求,为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乡村振兴、绿美中山生态建设等提供精准法律意见和专项法律服务。助力制造业当家,围绕中山市现代产业集群建设,加强法律服务供给,纵深推进统一大市场建设,清理妨碍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制度文件,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化“产业链+法律服务”,健全规范涉企行政执法长效机制,推广“亮码入企”“综合查一次”等机制,不断强化涉企行政执法监督。

  (二)践行法治为民,以更有服务提升群众法治获得感。完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扎实推进法律援助、公证、司法鉴定、仲裁等各项工作,探索法律服务集聚区建设,深化“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提高服务均衡性和可及性。科学谋划“九五”普法规划,贯彻落实法治宣传教育法,打造具有中山特色的法治文化品牌,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提升全民法治素养。提升涉外法律服务水平,深化“五外联动”,实施涉外法治人才“四大工程”,探索建立“跨境法律服务贸易”品牌,提升服务供给水平。

  (三)维护安全稳定,以更实举措筑牢平安中山根基。统筹推进教育改造、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纠纷化解、法治宣传“五项工作”,一体推进基层依法治理。强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完善诉调、警调、访调对接机制,注重科技赋能,推动人民调解工作提档升级。加强重点人群服务管理,运用信息化、社会化手段加强监督管理、教育帮扶,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健全刑满释放人员衔接管理、就业扶持、社会救助等工作机制,促进其顺利融入社会。

  (四)深化改革创新,以更强动力激发司法行政活力。持续规范复议应诉工作,健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机制,推动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深化大湾区法治协作, 积极落实大湾区法律服务规则衔接与机制对接,加强对重点产业领域前瞻性法律问题研究,整合港澳法律服务资源,推进大湾区城市在行政执法、调解等领域深度合作。强化法律服务资源配置,整合公证、司法鉴定、律师资源,构建覆盖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全链条的保护体系,为科技创新、发展新质生产力提供法治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