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批以下对象符合领取临时救助条件,核定发放临时救助金,现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9月18日至2026年3月18日(公示期为半年)
监督电话:85521687
救助对象姓名
家庭居住村(居)委会
家庭人口
救助金额(元)
救助日期
孙雪健
白企村
3
5378
2025年8月24日
甘建勇
翠亨村
4
4922
2025年8月18日
詹文铨
南朗村
1
3675
2025年8月13日
中山市南朗街道公共服务办公室
2025年9月18日
注:未成年人信息不予公开。